给你最合适的保险
日期:2023-02-03 分类:光大永明鑫光明终身寿险2021
你可能会感到迷惑,近些日子以来的保险市场,特别是互联网渠道上的终身寿险市场热度很大。为何呢?
这种情况的产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因为在10月份那时,银保监会公布了新规,主要是面向互联网保险产品做出了规定,里面有一条规定是这样的:
也可以这么说,在新规正式推行之后,以后在互联网上,可以购买终身寿险,但可供我们消费者选择的产品大大减少了,而且新规还让当今在售的全部互联网保险都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市场!
这让人心急,尤其光大永明人寿旗下在售的互联网产品都将在12月30日23:30准时下架,还提前了下架时间,比方说它家鑫光明这款增额终身寿险,最近就有不少人问到。
借此机会,今天学姐便来给大家好好讲讲这款产品在我们下架前投保会不会亏。
要是还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光大永明这家保险公司以及旗下的产品情况,大家可以先读读这篇文章:
一、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有什么优点?
学姐已经把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障责任都整理在这张图里,大家先看看:
下面学姐就先从保障责任入手,谈一谈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有哪些优点:
1、投保年龄范围广
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适于出生满30天到70周岁的人群投保,假如选择10年交费,可供最高65周岁人群投保,这个投保年龄的范围还是比较宽广的,跟市面上一些只允许最高到60周岁人群购入的终身寿险产品进行比较,设置的最高投保年龄为70周岁或65周岁的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对老年人比较暖心。
2、等待期短
普遍来说寿险具备90天或180天的等待期,然而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设置的等待期只有90天,刚好是最短的那种,对被保人非常有益,可以早点让被保人获得保障权益。
由于大多时候,即便是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大不了就给付已交保费,可以这么说就是我们没用到这份保险,没有让保险的杠杆作用起效,况且返还的保费还要减去一些人工成本,所以,等待期越短的越有利。
就保险的等待期而言,这里更加详细的阐述了,大家不妨再仔细了解一下:
3、身故/高残保障合理
终身寿险主要设置了身故/全残保险金这个保障责任,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也是一样的,况且里面的赔付设定是按照18周岁为分水线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除此之外,要是被保人在年龄超过18周岁后不幸身故或全残了,假如按照已交保费总额的对应比例,每个年龄段的赔付比例都不同:18-40周岁为160%、41-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这样的设定是比较合理。
毕竟有一些朋友18岁已经在赚钱了,40周岁以下的成年人基本都肩负着养家的重任,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对这部分人群的赔付比例相当不错,就可以更加充分的保障到他们,这样家庭倘若失去了经济核心,家人有了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金,经济负担也不会太重了。
4、增额比例高
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比例还可以,达到3.8%,堪称它的一大优点。
各位要知道,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比例平均水平也就是3.5%,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高于平均数 0.3%,不要觉得0.3%太少,在利翻倍增长的情况下,随着变化,收益差距会越来越大。对于我们客户来说,肯定要选择收益最好的产品!
要是你对增额终身寿险这类保险还比较陌生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先看看这篇文章了解下:
二、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有怎样的收益?
那么,接着我们来具体研究一下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这款产品的具体收益情况,如果30岁王先生购买了这款产品,一年需交保费10万元,总共交5年,现金价值如下显示:
从上表可以了解到,当王先生年龄达到35岁的时候,保单就已经超过本金了,现金价值比较高,足足501030元,已经超过一共缴纳的保费额度50万元了,才花费5年的时间就回本,这样的速度在市场上属于上游水平!
而在王先生年龄达到60岁那年,现金价值就已经有1250029元这么多了,对比起总保费,多出两倍多,假设王先生这时退保,那样的话就可以领取这些钱,用来提高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了。
要是不打算退保,保单会不停地进行复利增值,等到王先生100岁过世的时候,他的受益人就可以领取现金价值4945070元的身故保险金了,这笔财富也进行了传承,综上可见,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的收益还是挺有吸引力的。
学姐这里给大家准备了市面上五款高收益的增额终身寿险,大家也可以利用它们进行比对,然后挑选出与自己最匹配的保险:
总的来说,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不光是投保年龄广、等待期短、而且在保障责任这一块设置也很合理,收益方面可做到迅速回本,收益不低,是一款值得入手的产品。
不过给大家提个醒,听闻光大永明人寿旗下在售的互联网产品计划在12月30日23:30准时下架,比方说这款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也属于受到影响的产品,所以,对此感兴趣的朋友要抓紧时间考虑然后入手哦!
在最后,学姐再给大家看看鑫光明增额终身寿险,帮助小伙伴们更好地思考,做出选择:
以上就是我对 "光大永明鑫光明性价比如何?可靠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