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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 - 轻松理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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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意外保

保单验真  信息安全  理赔协助  在线客服 

价格
25.00
盛世创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限时抢购
距离结束 0天 0时 0分 0秒

投保年龄

保障计划

职业类别
 查询

保障期限

电瓶车意外伤害
2万

被保险人骑行电瓶车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该保额为意外身故与意外伤残保额共用使用。

电瓶车意外医疗
2000元
意外医疗责任:保额2000元,每次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80%。

救护车呼叫费用
200元
承担救护车费用限200元/年。

电瓶车意外住院津贴
50元/天
意外住院津贴责任每天赔付50元,自住院第四天起赔付。累计赔付最多180天。

生效时间
投保成功后第五日零时生效
投保成功后第五日零时生效

1 产品特色

2 投保须知

【基本信息】

本产品适用条款《祥瑞A款意外伤害保险》(备案文号:新华保险[2016]意外伤害保险 113 号 )、《附加祥泰A款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备案文号:新华保险[2016]医疗保险 118 号 )、《祥附加祥禄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备案文号:新华保险[2016]医疗保险 116 号 

)及《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湖北、山东、黑龙江、重庆、安徽、天津、河北、江西、福建、宁波、厦门、辽宁、陕西、山西、吉林、河南、云南、海南、广西、新疆、大连、青岛、宁夏、内蒙古、贵州、江苏、青海、甘肃、四川、湖南、深圳均设有分支机构。

【产品介绍】

1.本产品18周岁(含)-64周岁(含),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每人每次限投一份。

2.本保险产品投保人的范围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保险投保本保险。

3.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电瓶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2)电瓶车意外医疗责任

(3)电瓶车事故住院津贴

4.本产品承担餐饮配送员或快递员骑行电瓶车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但因骑行电瓶车期间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化学品导致的意外责任除外。

5.本保险承保1-3类职业,判定职业等级以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为准。

6.因职业类别问题误投或错投该保险,保险公司不承担其责任,并全额退保该产品。

7.本保险责任仅指被保险人因驾驶电瓶车发生的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本产品所指的“电瓶车”指有电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具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计划一与计划二仅承担被保险人驾驶非商业用途非机动车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责任。计划三承担被保险人驾驶商业或非商业用途非机动车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责任。驾驶机动车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畴。

8.意外身故与意外伤残责任共用保额。即保险公司支付给保险收益人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金额需要扣除其已获得的我司伤残保险金的金额。

9.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住院两次或以上的,如前次出院日期与再次入院日期的间隔不超过90日,均视为一次住院。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累计给付津贴的天数达到180日时,责任终止。

10.现金价值:除另有约定外,现金价值=保险费×(保险期间天数-本合同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0.75。

11.被保险人因下列项情形,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猝死;

7)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0)因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等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

11)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等;

12)在国外或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1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检查项目、治疗项目、手术项目和其他项目产生的费用;

12.新华保险提供单子发票,如您需要提供保险费发票可在保单生效后前往www.newchinalife.com自助查询或下载电子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您可以登录当地税务局电子发票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及验证。

【重要告知】

1.如实告知: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由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3.相关授权:如您投保此保险,视为您本人授权新华人寿可以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和证明,作为审核本投保申请及评估相关理赔申请的依据。

4.信息变更:如果您的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与新华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67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投保声明】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3.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你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你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人已知晓同一保险期内,电瓶车意外伤害保险总共限购一份,多购无效,多投超出部分保单自始无效。

5.本人已知晓本产品网上投保成功后第五日零时生效。

【其他信息】

1.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606-7171。


3 产品条款

4 理赔服务

本计划由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新华保险的7×24小时客服热线95567进行报案理赔,亦可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办理。


1、出险后请及时拨打新华保险客服热线95567进行报案;

2、在客服人员的指引下准备理赔资料申请理赔;

3、请将理赔申请书及理赔材料邮寄到理赔部门或至就近柜面办理;

4、理赔部门审核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在赔付协议达成后进行赔付。


理赔材料:

(1)申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打印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应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申请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1)保险合同打印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公司指定鉴定机构(详见释义)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

1)保险合同打印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医疗费用原始单据、费用结算明细表及处方;如上述单证中部分医疗费用已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还应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旅游意外/航空、火车、轮船身故保险金理赔,请提供:

1)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确认书》或《居民死亡推断书》),殡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2)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如交通/火灾事故认定书、120院前急救病历、急诊抢救病历复印件等)。

(5)申请意外住院津贴时:

1)保险合同打印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出院小结(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及医疗费用结算明细表;

4)交通事故住院津贴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及住院、看护等相关理赔材料。

5)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应提供第一顺位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其中的领款人作为申请人并提交银行卡复印件。

6)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金申请。

7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 常见问题

  • Q:如何获取电子保单?

    A:互联网保险暂不提供实物保单。可登陆新华保险官网www.newchinalife.com,在客服中心的意外险保单查询页面,查询验证保单信息。在查询结果页面可下载PDF格式的电子保单。

  • Q:如何获取保单或发票?

    A: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在我司官网下载后打印即可。本产品发票为电子发票。可在我司官网进行下载。电子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路径为:新华保险官网->客户服务->查询服务->电子发票下载。 具体查询地址为:http://www.newchinalife.com/electronicInvoice.gsp, 查询时需要输入保单号码、投保人证件号及手机号并输入手机验证码查询。

  • Q:哪些车辆适用于这款保险?

    A:本产品所指的“电瓶车”指有电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具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机动车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畴。

  • Q:需要的证明文件是什么?

    A:驾驶或乘坐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发生意外伤害的,建议在意外事故发生后报警,获得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的证明文件。若发生涉及住院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则事故必须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