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验真 信息安全 理赔协助 在线客服
1. 本方案为保险产品组合
2. 本方案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浙江省有分支机构。客户从盛世创富保险经纪购买,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协助您办理。
3.2018第二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7.18%,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
4. 被保人年龄范围:仅限3至18周岁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1类职业人员投保本保险。
5.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仅限于:父母
6. 保险期限:1年,本公司自签发保单后次日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记载为准。对保险责任生效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7. 本产品每位被保险人最多投保壹份,多投部分或超过监管规定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额限制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保监发〔2015〕90号文件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1.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2.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请投保人在投保本方案提供的保险责任前,认真核实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已参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情况,如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则本公司不再承担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障。(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三项可以不计算在前款规定限额之中:1.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2.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3.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8. 本产品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及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疾病等待期为30日。
9. 受益人:本保障计划的生存受益人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法定。
10.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在平安养老险官网yl.pingan.com,查询保单信息,并下载电子保单;若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paylx95511)可查询保单,但无法下载电子保单。咨询、投诉、理赔服务电话:95511-6。
11.本人授权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平台,基于保险合同承保的目的,将本人所填写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信息等投保所需全部信息提供给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条款名称和备案号:
P0254 平安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养老[2015]医疗保险 001 号
P0320 平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养老[2009]疾病保险 082 号
P1125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平安养老[2013]意外伤害保险 010 号
13.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4.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本计划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盛世创富保险经纪客服热线400-1888-810协助办理,亦可通过平安养老客服电话95511-6进行报案理赔。
1.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后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应在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约定医院就诊的,应在就诊后3日内通知本公司,并根据病情好转情况及时转入约定的医院。若确需在非约定的医院就诊的,应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给予答复,对于本公司同意在非约定的医院就诊的,本公司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理赔报案电话:95511-6。
3.保险人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1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该期间应当扣除。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4.理赔资料:
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请按下表要求收集齐理赔申请所需的资料,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有关理赔手续。
申请项目 应备资料
(1)意外身故保险金 1、2、3、5、8、9、10
(2)意外残疾保险金 1、3、4、8、9、10
(3)住院医疗保险金 1、3、6、7、8、10
(4)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1、3、8、10、11
具体资料如下:
1.电子保单及理赔申请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4.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条款所附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5.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它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殓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6.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7.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含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
8.门诊病历、出院小结;
9.意外事故证明(如道路交通事故意外身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10.受益人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11.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它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Q:少儿重大疾病涵盖哪些病种?
A:包括以下15种: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Ⅲ度烧伤、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脊髓灰质炎(瘫痪型)(具体释义以本产品所涉条款为准)。
Q:住院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A: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具体释义以本产品所涉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