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是指在一些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承担保险责任,自然也不会给付保险金的。在这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就得不到任何的保障,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下会免责呢?保险公司又凭什么不予赔付呢?湾仔给大家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免责条款,大概有以下几种: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加害
这是严重违背保险合同制定的公平性原则的情况,不仅是投保人以加害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利益的不良道德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
这就是常说的“不作不死”的情况,既然被保险人自己置“生死”于度外,那保险公司也不会当这个冤大头,为违法犯罪买单。
投保后2年内的自杀身故
此条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而作出:
吸毒、犯罪、拒捕
本条也是依照国家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免责。保险合同不会纵容因故意违法行为造成的理赔诉求,这也是维护和保障其他大多数诚信守法的保险客户利益。
战争、暴乱、军事冲突、核事故等
这些其实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说的“不可抗力”,这种情况的发生跟政治、军事等息息相关,早已超出保险公司所能预估的风险范围内,也远远超过社会经济环境下所能承担的风险。换言之,一旦上述情况发生就是全社会的危机。
保险合同中很多免责条款看似没有那么人性化,但确实是全球的保险行业在多年实践后考虑各种综合因素后制定的。免责条款一方面可以规避投保人恶意骗保等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战乱不保等条款也可以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久持续发展。